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深入分析研究全省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为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对策建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研究。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课题研究需紧扣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际,聚焦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人才队伍、科技创新、文化传播、产业发展、综合改革等关键领域,具体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课题申报。课题研究者对照研究方向确定课题名称,填写《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研究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学校汇总后,填写《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规划处。
(二)课题初审。省卫生健康委对申报课题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支持研究课题名单。
(三)中期评审。课题研究者提交《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中期研究进展报告》(附件4),由我校组织统一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规划处。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开展课题中期评审,主要审查研究进度、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对未通过中期评审的课题,将不再继续支持研究。
(四)结题评审。我校组织课题研究者,提交《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研究结题申请书》(附件5)、研究课题报告(7000字以内)及其摘要(800字以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对通过评审顺利结题的研究成果,省卫生健康委予以公布并颁发结题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内容应聚焦全省中医药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着力破除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和重要理论依据。
(二)我校课题申报数量不超过 3 项。鼓励跨单位、跨领域开展联合研究,联合研究课题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
(三)每项课题课题组要明确负责人1名,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其他参与研究人员一般不超过5名,团队结构须覆盖研究所需专业领域。每名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课题。本课题研究无经费资助,所需经费由课题组自行筹集。
(四)课题研究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8月。
(五)课题中期评审原则上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结题评审原则上于2026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单位、学院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WORD版发至bmuskk@126.com。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双面打印,不装订,便于后续扫描),《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办公楼1321。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 1.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研究方向
2.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研究申报书
3.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4.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中期研究进展报告
5.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课题研究结题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