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往年工作惯例,山东省第三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提高申报质量,做好相关申报材料准备,现启动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参照2023年组织申报的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要求(https://www.sdskw.cn/art/2023/7/31/art_160203_10306420.html)。
二、参评成果要求
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者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等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经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体内容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须有批示或采用的原件物证);结项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报告。
2.申报第三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课题研究报告以结项或鉴定时间为准,内容以结项或鉴定时的原件为准。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用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性申报,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论文所在刊物应为B类(北大中文核心和CSSCI扩展库)及以上。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 15%,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
3.多人合作的同一CIP数据核字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整体申报。多人合作的不同CIP数据核字号的系列丛书,须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处作者为同一人的多卷本著作,只可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论文集一般不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但同一作者论述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参评。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多人合作的成果,须与合作者共同具名申报。著作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
请各部门、单位、学院深度挖掘科研成果,积极组织。并于4月11日前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申报项目汇总表》发送至bmuskk@126.com。科学技术处将组织预审,以帮助完成人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