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滨科字〔2025〕13号)、《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滨政办字〔2024〕35号)和相关规定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25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奖项目类别:分为产业类、社会公益类。
二、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1. 提名范围包含的基础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与推广、社会公益等领域,均可按照项目所属性质,选择对应的产业类或者社会公益类。项目首位完成人未满40周岁的,可选择科技青年创新成果。
2. 提名项目的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应在滨州市完成。
3. 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应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4.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主要完成单位数不超过3个。
5. 提名项目须是经过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6. 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3年1月1日之前应用)。
7. 所列专利证书颁发日期、标准规范发布日期应在2025年1月1日之前。
8. 所列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5年1月1日之前。
9. 其他填报要求请仔细阅读《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推荐要求》、《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填写说明和《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形式审查要点》等附件。
三、材料报送
1.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于4月6日前将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8)发至科技处邮箱。
2.纸质版材料要求。申报市科技创新成果应填写《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份。
纸质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部分)和附件(第十一、十二部分),主件和附件需合订为一本,竖向左侧胶装成册,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
3.电子版材料要求。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部分)和附件(第十一、十二部分),为签名盖章PDF扫描版,其中主件(第一至第十部分)也需提报Word版。每个项目电子版材料单独放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统一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格式命名。
请各部门于4月11日12点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益;联系方式:6913072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5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
2. 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推荐要求
3. 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
4. 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填写说明
5. 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形式审查要点
6. 项目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7. 创新成果申报诚信承诺书
8. 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
9. 2025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