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关于征集2025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已经发布,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完整填写指南建议信息表并提供说明报告(附件1) ; 指南建议列示的关键科学问题或 技术清单原则上不超过5项;明确拟解决关键技术的当前技术成熟度等级(附件2)。
2.项目研究内容应突出合作必要性、 关键核心技术(科学问题)先进性、 突破点和替代指标;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同时应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交示件须可检验、 可评测、 可考核。
3.省级科技计划或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已经立项支持过的相同或相似的研发内容, 不得作为指南建议提报。 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建议人、 建议单位、 主管部门重复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 对于重复提报的指南建议, 将不纳入后续指南建议遴选范围。
4.学校科技处负责审核指南建议的征集、审核与推荐工作,科技厅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指南建议。
5.本次征集仅需提供指南建议电子版。各学院须按照合作国别、 地区,将指南建议分别存放到不同文件夹,并将所有文件夹统一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夹统一用“合作国别、地区”名称命名,包括多边科技合作、创新领先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 港澳台地区。指南建议电子版统一按照”顺序号+项目名称+建议单位”命名,例如1项目名称-建议单位”。
6.各学院将征集的指南建议汇总审核后,填写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3),于2月28日下午16:00之前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0535-6913071。
其他具体要求包括项目定位、重点合作国别(地区)和领域等请看附件1。
科学技术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