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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窦煜峰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16

各部门、单位、学院:

2024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研究课题设置

烟台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经与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商,2024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分别设置“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研究”“烟台海防文化”“清廉建设标杆城市”“工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海洋法治文化”“乡村振兴”专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专项研究课题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选择申报。每项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项目同一年度不能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未结项烟台社科规划课题任务的,不得申报此次专项研究课题。除以上要求外,在研厅局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和科技类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专项七:党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研究专项。

2.申报程序及时限。各区市由本区市社科联(社科工作主管部门)统一把关汇总后向市社科联申报;各高校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把关汇总后向市社科联申报;市直部门和市级学会、研究会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3.申报数量。各高校社科联、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各区市社科联(含区市党校)每专项申报不超过5项;市直各部门、各社科类社会组织每专项申报不超过3项。

4.结项要求。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可为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的予以免鉴定结项,其余研究成果将由专家鉴定结项,鉴定结项率不高于90%

请各部门、单位、学院于73日前《2024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一份提交至办公楼1321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附件1:申报指南.pdf

     附件2: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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