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提升全市专利质量,根据《烟台市支持高价值专利创造办法》(烟政办字〔202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次设置
2024年度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设一等优质高价值专利、二等优质高价值专利、三等优质高价值专利三个档次。其中,一等优质高价值专利认定不超过5项、二等优质高价值专利认定不超过10项、三等优质高价值专利认定不超过15项,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10万元、5万元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2024年度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项目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同时符合《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提交《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书”和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其中,专利登记簿副本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出具。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限报2项,请准确把握申报条件,做好申报项目初审、推荐工作,优中选优,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请于6月7日前将①推荐项目汇总表②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正式盖章材料(一式一份)和WORD版报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成凯;联系电话:6913372
邮箱:bmukfk@126.com
附件:1. 2024年度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 2024年度烟台市优质高价值专利申报书(外观设计)
3. 推荐项目汇总表
4. 烟台市支持高价值专利创造办法
烟政办字〔2022〕55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支持高价值专利创造办法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