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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 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德胜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729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临床与基础学科有效交叉融合,提升烟台市中医医院的科研能力与内涵建设,促进中医药临床与基础学科的快速发展,现启动2024年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肿瘤专项:主要支持由微观到宏观的肿瘤学研究模式、由局部到整体的发展态势,提倡肿瘤基础研究和临床实践密切合作,推动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鼓励利用多学科、多层面、多尺度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范式,从分子、细胞、组织、器官、整体及群体等不同层面进行肿瘤生物学行为及内在机制探索。

项目资助总额为100万

1、培育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成长和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

此类项目由烟台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作为申报主体,联合学校在职基础研究人员进行合作研究。

2、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深入系统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研究方向须为中医药相关领域。

此类项目由学校在职基础研究人员联合烟台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进行合作研究,研究方向须为中医药相关领域。

(二)一般项目: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紧扣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诊疗,体现中医药学术水平和特点。同时,鼓励引进和利用其他相关学科的现代技术和方法,提倡多学科的联合、交叉研究。重点支持具有原始创新的、能够凸显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项目和安全有效、受益面广的中医药使用技术、方法、方药、方案、设备的研究项目,为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及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此类项目由烟台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作为申报主体,联合学校在职人员进行合作研究。

项目资助总额为50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重点项目申报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培育项目及一般项目申报人须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已经获批滨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中医药专项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允许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项目。

2.项目组成员在以往科研工作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如文章撤稿等);

3.申报主要内容已获其它项目或基金资助的。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肿瘤专项中重点项目:单项经费依据项目实施情况为15万元左右;培育项目及一般项目:单项经费依据项目实施情况为5万元左右。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即2024.06-2027.06。一般项目及培育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即2024.06-2026.06

(三)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团队等申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给予立项支持。

(四)学校申报人员获批立项后,须发表标注第一单位为烟台市中医医院的SCI收录论文1篇(中科院JCR分区标注为I区或Ⅱ区);在项目研究期间,指导烟台市中医医院人员获批1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五)医院申报人员获批立项后,须发表标注第一单位为烟台市中医医院的中文核心期刊1篇以上或科技核心期刊2篇。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申报采用电子与纸质版申报的形式,填写《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项目申报人签字后,将纸质版1份交到学校办公楼1321室,电子版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byjhk@126.com,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61217:00

未尽事宜,请联系滨州医学院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刘德胜/周帅

联系电话:0535-691307113697843615

  



附件:  1.中医药专项申报书

  2.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520

附件1: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