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等次分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每届特等奖不超过5 项,一等奖(含特等奖)50 项、二等奖 100 项、三等奖 150 项。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通知要求的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体内容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或决策咨询文稿、结项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报告等。论文所在刊物应为B类(北大中文核心和CSSCI扩展库)及以上。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 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往年推荐单位已推荐但落选的成果一律不准再次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申报。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
三、申报流程
该奖项采取网上申报办法,通过省社科联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登记、网上审核、网上成果发布等步骤,经审核推荐后报送书面材料。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者登陆山东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sdskw.cn/),登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及成果展示,具体填报要求参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流程说明》(附件4)。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21日17:00。申报者无需自行检测重复率,拟推荐成果将由推荐单位统一送定点机构检测。申报成果如与博士论文紧密相关,提供博士毕业时对博士论文最终稿的检测结果以供核查。
(二)报送书面材料
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一式四份,其中三份匿名。
(2)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三份匿名复印件(其中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三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三份匿名,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附件3)“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兼评、消息、简介、采用、领导批示、社科普及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4)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三份匿名。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中文翻译。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
(5)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四份、三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6)与博士论文紧密相关类成果加报材料:博士论文最终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一式四份、三份匿名,申报者需在实名件首页签名。
(7)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验证检索页打印件一份,申报者签名。(CIP核字号验证网站:https://pdc.capub.cn/).
(8)成果重复率检测信息表电子版(附件5),并提供电子版的论文、著作全文WORD文档或文字版PDF文件(须与发表或出版内容一致)。
匿名处理要求:将作者单位、姓名等可能暴露作者身份的信息内容进行遮蔽,务必彻底匿名。论文等材料需匿名处理后复印,再将复印件复印,彻底消除个人信息。
所有书面材料均作为档案材料,不予退还。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下午4点。电子版同时发送科技处成果科邮箱。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4.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流程说明
5.成果重复率检测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