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智力支撑作用,按照《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方案(2022-2024年)》有关要求,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入库的专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方式和原则
(一)采取自愿申报、公正审核、统一标准、动态进出的原则组建专家库。
(二)专家库由自愿参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在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人员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组成。
二、专家的申报条件
本次征集包括三种专家类型:专业技术类专家、法律事务类专家和知识产权管理类专家(含经济财务),范围包括在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法律实务、金融财务等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于知识产权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专家工作;
3.从事知识产权审判、行政执法或管理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在律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中从事实务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在企业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研发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且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4、从事相关工作没有违法违 纪违规记录,没有取消执业资格等相关记录,且遵守知识产权专家库工作管理要求,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三、专家的工作任务
本次征集的专家,经审定后直接入库成为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专家,根据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主要参与以下工作:
(一)提供与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纠 纷处理、诉讼等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二)为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导航运营、质押融资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支持;
(三)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 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提供海外维 权建议;
(四)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研讨论证并提供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五)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对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认定问题,提出技术和法律咨询意见;
(六)参与知识产权侵权纠 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为相关案件提供精准的检验鉴定意见;
(七)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八)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五、征集方式和程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参评人员需通过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请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结果。
初审结果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公众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经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后,确定最终的专家名单并颁发授牌或聘书。入库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六、申报要求
申请加入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的人员应认真填写《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2.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科技成果、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等。
拟申报专家请将word格式申请表一份,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以“学院(部门)+姓名”命名,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bmukfk@126.com。
联系人:林栋
联系电话:6913372
附件.《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