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滨政发[2019]1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奖励包括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2019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两项。2018年度市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两位获奖人员不得被提名参评2019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已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再以相同技术内容参评滨州市科学技术奖。
支撑报奖的论文刊出/论著出版/专利授权年限确定为2017年10月31日前,只提供论文刊用证明或专利申请书无效。提名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科学技术最高奖等其他要求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报成果符合相关要求。
提交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纸质版一份(连同pdf版扫描件,样式见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一份。上述材料请于2019年11月21日16点以前,交至科研处成果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李淑翠
电 话:63072 bmucgk@126.com
附件1. 关于2019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 2019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和汇总表、科技成果评价材料清单
科研处
2019年11月6日
-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