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凝聚和培养一批优秀科研创新人才,培育高层次科研成果,推动我校科研工作新进展,根据《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8〕125号)要求,启动我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要求,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1个创新团队。
2.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且符合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
3.已获地厅级以上人才项目并在经费支持期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自2018年以来的第四层次以上人才不得作为学术带头人。
4.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团队,填写《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和《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和相关附件合订成册。团队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取得成果等信息须实事求是,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文字精炼。
5.各学院经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评议后,进行推荐,并于3月 28日前将纸质《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两份和《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bmuskk@126.com。
联系人:林栋,联系电话:6913322。
附件:1.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
2.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
3.滨州医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