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2、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做好申请者的职称和年龄等的审核工作。
3、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申报书可从系统下载),以前版本无效。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已经注册账号的,请以原账号登陆填报;未注册的,需要注册成功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填报。
6、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系统的填报。并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备上报: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以上材料需要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陈从显;联系电话:6913322;
邮箱:bmuskk@126.com。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3、2018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青年基金与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
4、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