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标准
(一)结题范围
202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1年及以后立项且已完成任务书考核指标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其中202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1年立项的青年和面上项目,本次为末次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标准
1.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可结题:
(1)完成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
(2)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包括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各单位)审核通过。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1)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2)完成任务不到85%的;
(3)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4)擅自变更《任务书》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
(二)研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三)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四)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五)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知识产权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
(六)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七)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三、结题程序
(一)结题申请
1.2020年立项项目进行线下结题。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结题材料(1份,左侧装订,胶装)、结题证书(见附件2,4份,普装)及形式自查表(见附件3,1份)。
2.2021年(含)之后立项项目进行线上结题(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首页http://124.133.43.204:81/)。项目负责人对照形式自查表逐一检查结题材料后,上传结题材料PDF版文件(自查表无需再提交)。结题证书仍提交纸质版(见附件2,4份,普装)。
(二)结题审核
1.线下结题审核。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负责人提交的纸质材料、盖章汇总后,由各市卫生健康委集中报送,并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委属(管)各单位的项目经单位汇总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2.线上结题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首页http://124.133.43.204:81/。
四、其他要求
(一)做好项目审核
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须逐级对照形式自查表认真做好形式审查,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进行公布。
(二)加强科研诚信与医学伦理建设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本次受理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8日下午16: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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