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单位、院(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围绕我校办学方向和特色,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建设条件要求,认真编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并于2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每个部门、单位、院(系)限报一项。
联系人:窦煜峰,联系电话:6913322。
附件: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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