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科技奖励科研诚信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8年以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及提名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材料。
二、相关要求
由完成人进行自查,所在学院进行核查,重点核实项目完成人是否存在不端行为,是否涉及论文撤稿事件。
请各相关学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查本单位科技奖励项目和完成人情况。有关情况请于2月3日上午前以书面形式报科学技术处(扫描件、图片格式均可)。
联系人:刘青 电话:63072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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