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鲁卫函〔2020〕49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2. 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3. 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4. 严格按照受理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5. 直属附属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从本医院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职称不予受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2.正在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不予受理;
4、中医中药类项目不予受理;
5、由于项目属于自筹类型且限项,新引进人员已获得科研启动基金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可从申报系统下载后填写)相结合的方式。
1、请严格按照申报书中“填写说明”撰写申请书,于1月9日前报学院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相关学院审核、汇总,提交电子及纸质版申请书1份,1月10号前报科技处。
3、学校审查。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者统一推荐。
联系 人:崔大鹏;
联系电话:6913071; byjhk@126.com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3.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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