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12-28点击:[68]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鲁卫函〔202049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2. 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3. 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4. 严格按照受理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5. 直属附属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从本医院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职称不予受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2.正在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不予受理;

4、中医中药类项目不予受理;

5、由于项目属于自筹类型且限项,新引进人员已获得科研启动基金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可从申报系统下载后填写)相结合的方式。

1、请严格按照申报书中“填写说明”撰写申请书,于19日前报学院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相关学院审核、汇总,提交电子及纸质版申请书1份,110号前报科技处。

3、学校审查。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者统一推荐。

联系 人:崔大鹏;

联系电话:6913071;  byjhk@126.com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3.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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