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鲁卫科教字 〔202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5〕52号),现将2026年上半年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完成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须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填报信息须与签订的合同书保持一致,如遇工作调动以立项时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准。
(二)研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三)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四)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著且见刊)、授权专利、获奖等。
(五)项目合同书。
(六)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七)医学伦理审批报告等辅证材料。
(八)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还需要提交《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
以上材料需按照《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形式复核表》(附件4)中要求胶装纸质版结题材料1份,同时部分材料需上传至系统平台。
三、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实施期满后下一年6 月份前提交结题申请,逾期不提交结题申请或连续两次结题不通过的,项目终止。
(一)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平台(http://sdkyxm.wsglw.net/)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版结题材料(1 份)经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填写《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 3)统一发送至邮箱。委属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医疗机构等的项目经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结题审核。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
(三)延期结题。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实施期满前1 个月提出延期申请,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 1 次,延期时间不超过 1 年,按相关程序报批审核。在项目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研究任务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省卫健委有权终止或撤销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管理,强化伦理审查管理、医学研究登记备案、过程管理等,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科研任务。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管理,认真审核结题材料,存在验收文件、资料、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结题验收不通过,计入科研诚信档案,一定期限内暂停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科技项目等申报资格,并核减相关单位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等申报限额。
(三)各单位应对照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形式复核表(附件4)做好形式审查,与结题材料一并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按照附件4中内容要求进行胶装,并确保全部盖章签字完整,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将直接退回,按照本次结题验收不通过处理。
五、报送时间与方式
报送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25日。各单位将电子材料(项目结题汇总表、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jhk@126.com,纸质版材料(胶装后的纸质版结题材料、签字审核后的结题形式复核表)送至图书办公楼13楼1321房间。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附件: 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申请书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
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
4.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形式复核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