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专利“先使用后付费”及开放许可模式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盘活我校优质专利资源,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推动校内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现面向全校开展意向专利专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利要求
1.山东医药大学为唯一专利权人的有效专利,且专利权属清晰;
2.已授权专利,且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专利;
3.专利未在独占实施许可或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4.专利全体发明人同意通过“先使用后付费”和开放许可方式进行转化,对许可的期限、价格等信息无异议。
二、工作安排
1.推动许可。学校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多渠道宣传推介。
2.许可方式。将意向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
3.专利开放许可后,如需转让、独占许可等,专利权人可以撤回已开放许可的专利。发明人仍享有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
发明人填写《开放许可专利意向清单》和《定向普通许可(先用后付)专利意向清单》,由学院统计汇总后,请于4月7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bmukfk@126.com。
联 系 人:成凯
联系电话:6913372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