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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青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产业类、社会公益类和青年创新成果。

我校限额申报2项(基础研究类、产业类、社会公益类),青年创新成果无申报名额。

二、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1.基础研究类项目:需提供密切相关3篇(含)以上核心论文,其中至少1篇SCI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发表时间要求满1年(2025年1月1日前)。

    2.产业类项目:至少提供1项材料(包括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等),且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满1年(2025年1月1日前),需提供应用情况和经济效益佐证材料。

    3.社会公益类项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需至少提供1项材料(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专著、SCI、EI、中文核心论文、科技核心论文等),且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满1年(2025年1月1日前),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效益。医疗卫生类项目还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及项目立项、结题(验收)、临床应用、实验原始数据记录等原始材料复印件。

    三、提名要求

    1.提名项目所列论文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

    2.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6年度市科技创新成果。曾获国家、省、市科技奖的项目用过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不能再次使用。每位完成人本年度最多限报2项,作为第一完成人限牵头1项。

    3.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等不得使用,项目完成人应该为项目主要支撑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的前三位作者之一。

    4.列入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并于正式提名前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中提交科技成果登记申请。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于3月30日前将《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发至科技处邮箱。后续正式提交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青、谢益   联系方式: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指南

3.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形式审查要点

4.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诚信承诺书

5.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24日

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