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请各位老师在填写申报书之前认真阅读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具体链接如下: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4/sqgd2.html
4. 面上项目: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6/msxm22.html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7/qnkxjjxmCl.html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 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医学科学部申报注意事项
1. 由于医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提供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批件(电子申请书应付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2. 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3.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医学科学部单独设立肿瘤学学科,除血液系统肿瘤、肿瘤流行病学、肿瘤药理学、肿瘤影像医学、中医药肿瘤学外,各类肿瘤相关的医学科学问题研究请选择肿瘤学(H18)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血液系统肿瘤研究请选择血液系统(H08)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肿瘤流行病学列入非传染病流行病学(H3010),肿瘤药理学列入抗肿瘤药物药理(H3505),肿瘤的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研究可选择影像医学/核医学(H27)与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H28)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肿瘤的中医药学研究请选择中医学(H31)、中药学(H32)和中西医结合(H33)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
放射医学(H29)主要涉及放射病理、放射防护及非肿瘤放射治疗领域,不资助放射诊断学以及肿瘤放射治疗申请;放射诊断学请选择影像医学/核医学(H27)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肿瘤放射治疗请选择申请代码H1816。
老年医学(H19)仅资助与衰老机制相关的疾病发生机制及干预研究,单一器官和系统的研究以及与衰老机制无关的老年医学科学问题请选择其相应器官或系统的申请代码。
新生儿疾病列人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申请代码,儿科其他科学问题请选择其相应系统的申请代码。
性传播疾病请选择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22)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H2208)。
4. 面上项目专项“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指南及注意事项
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既是提出重大医学科学问题、获得原始创新的源泉,也是实现从基础研究到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升临床实践能力的重要路径。从临床诊疗实践出发,基于临床发现的新现象或关键诊疗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揭示新规律、阐释新机制、解决临床难题背后的科学问题,对于提升医学创新水平、桥接基础研究成果与临床实践转化、完善医学研究资助格局,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学科学部鼓励临床实践与基础研究相结合,鼓励学科交叉及临床研究方法创新。2026年继续在面上项目设立“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专项,计划资助约130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65万元/项。支持开展如下研究:①基于临床现象或临床诊疗瓶颈凝练出的重要科学问题,借助临床样本和临床信息等资源,开展对疾病诊疗和预防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创新研究;②基于申请人或申请人团队前期基础研究获得的创新成果,开展临床转化探索性研究;③探索临床研究新范式和转化研究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方向应符合上述三个研究方向之一,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
2026年度,申请人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研究领域,自主选择H01~H35一级申请代码下的二级申请代码,并在申请书“附注说明”栏中注明“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增加对以下三个问题的阐述说明(800字以内):①本项目申请的临床科学问题及创新性;②本项目申请的临床价值和转化应用潜力;③本项目申请将如何利用临床资源开展临床-基础相结合的科学探索。本专项不资助医院和企业已经开展的临床研究。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须符合我国临床研究相关规定和伦理要求,并提供相应批准材料。本专项仅限于面上项目。
5. 肿瘤学(H18)面上项目改革试点要求
为强化肿瘤学基础研究的创新性,引导申请人凝练前沿科学问题和临床需求背后的关键科学问题,2026年度肿瘤学领域申请书继续试点改革,申请代码1选择H18及下属代码的面上项目(“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专项除外),请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增加“关于创新思路和重要研究线索的说明”(800字以内),突出展示申请项目的创新性及前期创新发现,主要包括:①课题最突出的创新思路和科学价值;②已取得的重要研究线索和科学证据。
五、其他
1. 申请人注意事项,请仔细查阅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申请规定(附件1)及申报指南中各学部申报要求,其中涉及申请人及参与人限项规则,请申报人务必仔细查阅。
2. 申请代码
(1)选择申请代码时,应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具体要求,详见指南要求;
(3)申请人在填写基本信息表时,需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信息采用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 PDF 格式的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 PDF 格式文件;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PDF 格式的扫描件。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5.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7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
6. (1)项目申请人填报系统后提交至对应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组织形式审核工作,于2026年3月10日16:00之前在系统完成项目审核,提交至学校审核,并提交单位申报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逾期提交者,不再受理。
(2)2026年3月12日之前,学校科技处集中开展基金项目申报书第二轮形式审查工作,并反馈审核意见。
按照基金委的要求,科学技术处办理全校项目申报书最终审核、全校项目申请书提交国家基金委等具体工作。
请各学院、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材料提交,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的报送进度。
附件:1.申请规定.pdf;
2.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