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山东省科技厅通知,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次集中申报的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C类)、面上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
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6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含海外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其青年人才计划资助。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6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含海外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及其青年人才计划资助。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省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自由探索或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6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面上项目
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推动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或全时双聘人员;
2.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1968年8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从事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5.在申报开始日前无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6.申报书撰写质量高、研究内容创新性突出、具备扎实研究基础;申报人需于2021年1月1日之后,以首位作者或末位通讯作者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 SCI 论文,且主持过上级有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博士学位且年龄条件不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规定,可不做项目主持经历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等由省科技厅负责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二)支持方向
与集成电路、量子、人工智能、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海洋、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脑机接口、文化、机器人、现代食品、轻工纺织、现代冶金等17个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方向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不属于以上领域的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人要求
1.不受理博士后、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的申报人申报省基金项目。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2.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基金项目申报。
3.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4.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依托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5.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如发现多头或重复申报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6.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7.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8.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及需脱密后提交。
9.申报人在撰写申报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存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情况,请在相关位置进行标识,标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四)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
1.申请“直接给予”政策条件
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条件;博士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或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按最新版本,名单见附件2),自2024年1月1日起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
2.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的证明材料
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博士毕业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
3.支持方式
(1)对入职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的(认定说明见附件3),依托单位需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提供入职所属情况证明材料,与项目汇总表等一并报送。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给予资助。
(2)其他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省财政资助。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给予立项并资助。待资助结果公布后,对未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的,根据依托单位出资意愿,可由依托单位实施自筹经费项目,纳入省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清单。
三、依托单位职责
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今年将加大抽查力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等情况,暂停该单位1—3年省基金项目推荐资格,按照科研诚信有关规定处理。
2.依托单位应规范程序,择优遴选面上项目,在单位内部对遴选确定的项目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提交。公示应提供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对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的,依托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对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备的申报人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提交。公示应提供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入职所属情况(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或以上都不属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依托单位应对入职所属情况严格审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申报人作出撤项处理;对申报单位,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
4.本批次项目执行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有关规定。依托单位应制定内部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通过“依托单位管理”菜单栏上传正式发布的内部相关规定,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专家评审和指导工作安排
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
(一)面上项目提交材料安排。
1.提交截止时间和报送方式
面上项目提交评审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周一)9: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需对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byjhk@126.com。
2.提交材料清单
个人需提交系统导出的PDF 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两类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中,需隐去申报人、团队成员、成果署名成员的所有相关信息;同时提交《202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至学院汇总。
3.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将附件材料需单独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科代码-项目名称”),再将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科代码-项目名称”)与该附件文件夹一起发送至学院汇总;《202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单独提交至学院汇总。
4.其他要求
对于不符合提交要求的申报材料,科技处将不予评审。
(二)非面上项目提交材料安排。
1.提交截止时间和报送方式
非面上项目提交指导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周二)9: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需对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byjhk@126.com。
2.提交材料清单
个人需提交系统导出的PDF 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两类材料;同时提交《202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至学院汇总。
3.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将附件材料需单独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科代码-项目名称”),再将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科代码-项目名称”)与该附件文件夹一起发送至学院汇总;《202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单独提交至学院汇总。
4.其他要求
对于不符合提交要求的申报材料,科技处将不予接收推荐。
五、提交报送工作安排
(一)系统提交。所有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指导修改后,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系统里重新提交。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学院需严格审核,因审核不到位导致的形式审查不过关问题,由所在学院负责。
(三)最终提交时间安排。各学院审核推荐至学校的截止时间为3月8日(周日)16:00,学校审核推荐至科技厅的时间为3月9日(周一)8:00,过期不再审核提交。请项目申报人、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学院自行负责。
(四)报送材料。请各学院于3月9日(周一)10:00前,按照附件1格式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byjhk@126.com。材料缺失的不予受理。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51751143
科技处咨询电话:0535-6913071、13723941036
附件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
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名单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入职所属情况认定说明
4.项目申报书模板(参考)
5.2026年度集中申报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6.202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