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烟科〔2023〕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政策引导类项目支持申报领域为:社会化管理、城镇化发展、节能降碳、污染物减排与生态重建、医养健康、公共安全、乡村振兴以及其他事关民生发展的创新领域。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通过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tstc.cn)填报,导出后报送科技处。
2.经学校推荐后,项目负责人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胶装,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0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注意事项
1.政策引导类项目以政策引导为主,项目资金由负责人自筹。
2.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的不予通过:项目负责人已申报同年度其他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同一(类似)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支持的;同一(类似)项目连续2次以上申报未获得立项的;申报单位拒不配合科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申报项目无明确、可量化考核指标的。
3.政策引导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滨州附属医院、烟台附属医院除外)限制申报1项。
4.时间安排:
(1)请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
(2)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申报材料报送至烟台市科技局。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科学技术处
刘老师 0535-6913071
附件:附件1 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管理办法.pdf;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