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烟台市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围绕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项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项目不能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已承担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含自然科学类及人文社科类)在研未结项的老师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3.同一课题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4.坚守学术诚信,践行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设计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最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3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
4.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课题成果享有免费使用权。
我校可向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5项。请各部门、单位、学院严格把关,于4月8日前将申报书和盖章版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不装订)、活页(一式五份)报送至办公楼1321。申报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