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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刘德胜发布时间:2025-03-05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学院: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12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二、项目指南

本次项目指南:百日咳免疫应答特征和机制研究。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3138:0042316:00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425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010-88387129010-88387238

 

通知原文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04/5640.html

有意申报的老师,可联系科学技术处刘老师,索取指南全文。

联系方式:0535-6913071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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