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深入推进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学校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科委”)。根据《滨州医学院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滨医行发〔2024〕133号)要求,现面向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遴选校科委委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相关部门
二、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热心学校建设发展和科学研究工作。应为学校全职在编在岗人员,学术水平高,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熟悉国内外科学研究改革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能够从全局出发谋划学校科学研究的发展,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原则上在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的委员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委员。
(二)个人填报《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和《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承诺书》,经所在单位严格把关后方可推荐。
(三)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4点前,将承诺书、推荐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周帅 邮箱:byjhk@126.com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1.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承诺书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