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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德胜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1283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临床与基础学科有效交叉融合,提升滨州市中医医院的科研能力与内涵建设,促进中医药临床与基础学科的快速发展,现启动2024年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深入系统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此类项目学校基础研究人员、滨州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均可作为申报主体,鼓励进行合作研究,研究方向须为中医药相关领域。

(二)培育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成长和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此类项目由滨州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作为申报主体,联合学校在职基础研究人员进行合作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重点项目申报人须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培育项目申报人须为具有中级(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每人限报1项,参与人最多参与2个项目。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承担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和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尚未结题者;

2.项目组成员在以往科研工作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如文章撤稿等);

3.申报主要内容已获其它项目或基金资助的。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重点项目经费约8万元/项,设立6项;培育项目经费为5万元/项,设立20项。资助期限: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即2024.12-2027.12;培育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即2024.12-2026.12

(三)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创新团队等申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给予立项支持。

四、结题及经费使用要求

(一)重点项目申报人员获批立项后,须发表SCI收录论文1(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为三区及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2023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载)2篇;学校编制人员立项后,在项目研究期间,指导医院人员撰写上级课题1-2项。

(二)培育项目申报人员获批立项后,须发表中文核心期刊(2023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载)1篇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24)2篇。

(三)学校编制人员获批项目经费,仅限用于实验材料购置、测试化验费以及论文发表所需版面费;相关发票全部由合作单位负责人按照单位规定程序报销。

医院编制人员获批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单位规定程序报销。

(四)文章及署名要求

1.文章内容须与课题相关。

2.发表文章均需标注项目来源(2024年滨州医学院 “中医药专项”)及项目编号。

3.学校人员发表的文章,负责人及医院负责人必须联合署名,根据医院人员实际贡献大小,决定是否给予共同第一或者共同通讯(课题负责人决定),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滨州医学院附属滨州市中医院,滨州医学院,以及相应英文名称

医院人员在学校负责人指导下发表的文章,需署名滨州医学院附属滨州市中医院,以及相应英文名称

五、申报程序

本年度申报采用电子与纸质版申报的形式,填写《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项目申报人签字后,将纸质版1份交到学校办公楼1321室,电子版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byjhk@126.com,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 112217:00

未尽事宜,请联系滨州医学院科学技术处。

  人:刘德胜周帅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附件: 附件1: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滨州医学院中医药专项申报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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