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滨州医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发布者:成凯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14

        一、合同签订

1.合同拟定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原则上应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制式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非制式合同。所含条款应当完整,内容清楚,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技术方案、权益分配、风险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等。合同拟定后,填写滨州医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登记表》所在单位进行合同初审。

2.合同审批

所在单位批准后,持《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登记表》和合同文本,报科学技术处按程序审核立项。

(一)合同金额不足100万元的,须经由法律事务办公室和科学技术处审核后,由科学技术处负责人签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不足300万元的,须经法律事务办公室和科学技术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合同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含)及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院长签批,特别重大合同须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合同内容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按照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执行。

合同一般要求签订6原件,委托方留存2份,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各1份,科学技术处留存2份备案。合同均需加盖骑缝章,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注意事项:合同中代表人签字处一般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果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需要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3.合同登记认定。需开具免税发票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请及时联系科学技术处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一)技术开发合同须阐明技术开发方案,包括技术目标、技术内容、技术方法和路线等,合同项目经费预算中的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技术转让合同须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和专利权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技术许可合同须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和专利实施许可备案登记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经费办理

经费到账后按以下流程办理手续:1.合同发票开取。携带合同原件、《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技术合同登记附件表》到校财务处开取发票。2.将发票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协同计划财务处办理到账登记和立项审批手续。

三、经费支出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保证课题顺利完成的前提下,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费预算支配使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需要据实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按《滨州医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结题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应按计划结题。合同履行完毕,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系委托方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横向科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需向科学技术处提交《滨州医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审核表》,办理结题并核算科研绩效。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不予核算科研绩效。

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合同内容的,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后,需签订延期协议或终止协议,并报科学技术处备案。结余项目经费按照延期协议或终止协议约定执行。

五、业务咨询

科技处科技开发与转化科 成老师,0535-6913372 QQ492793582

附件:1.滨州医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登记表.docx

      2.滨州医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审核表.docx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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