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 2024 年第二批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标准
(一)2020 年及以后立项、已完成任务书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
(二)结题标准。
1.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可结题:
(1)完成项目任务书;
(2)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1)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2)完成任务不到 85%的;
(3)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4)擅自变更《任务书》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
(二)研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三)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四)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五)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新药证书等(复印件);
(六)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七)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三、结题程序
(一)结题申请
1.2020年立项项目延续线下结题,流程不变。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 结题材料提交纸质版,包括结题材料( 1 份,左侧装订,胶装)、结题证书(见附件 2, 4 份,普装)及形式自查表(见附件 3,1 份)。 学校受理时间截止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16: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2021 年(含)之后立项项目实行线上结题(具体操作流程 见 山 东 省 中 医 药 科 研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首 页http://124.133.43.204:81/)。项目负责人对照形式自查表逐一检查结题材料后,上传结题材料 PDF 版文件(自查表无需再提交)。 结题证书仍提交纸质版(见附件 2,4 份,普装)。
(二)结题审核
1.线下结题审核。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负责人提交的纸质材料、盖章汇总后,报送至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 4)。
2.线上结题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
管理系统首页 http://124.133.43.204:81/,请各承担单位及主
管部门于 7 月 15日16:00前完成填报。
(三)其他
1.为简化结题流程,线上结题项目涉及的《结题申请书》和《变更申请表》只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盖章即可,主管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即为盖章同意结题。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刘德胜/周帅 0535-6913071
附件: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申请书
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证书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形式自查表
4.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