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491号)转发如下:
一、推荐范围
请组织推荐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推荐原则
(一)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
(二)技术推广价值高,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可以在有关行业或领域广泛推广,能够有效提升行业的绿色化水平。
(三)技术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四)技术产权明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且技术持有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报送要求
(一)学校向省科技厅推荐不超过1项。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杜绝多次重复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申报资格。各组织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三)请将《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3份,PDF电子版1份)于2024年7月18日前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科技处将评选,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刘德胜/周帅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电子邮箱:byjhk@126.com
附件:附件.zip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