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我省深化医改探索创新和科学决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组织2024年深化医改研究课题申报评审,面向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公开征集2024年深化医改研究课题。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聚焦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国内外医改实践和当前医改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对我省“十四五”时期医改实践提供借鉴。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相关领域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
2.鼓励熟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有医保、医疗、医药行业从业经历的研究人员或现职工作人员申报。
3.在研厅局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和科技类课题负责人,类似或相同选题已申报其他上级项目者,均不能申报本课题。
4.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好的理论素养、敏锐的问题洞察力,并对深化医改实践有较深了解,熟悉所申报课题的国内外动态。
三、课题方向和申报要求
1.课题组围绕深化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参考但不局限于“医改课题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确定研究课题。
2.申报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课题要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观点鲜明,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要结合研究方向提出明确具体的政策建议,相关内容不少于总篇幅的四分之一。
2.对申报人存在学术不端和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将对课题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3.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初评、中期评估立项和结题评审,6月下旬确定初评结果,9月中旬确定评估立项。课题组或者申报人应于8月底前提报《课题计划任务书》及不少于8000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初稿(或摘要),于10月30日前完成课题。
4.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将根据结题结果,对优秀成果进行评奖。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于6月4日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