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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德胜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1257

为提升医药卫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鲁卫科教字〔20232)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列入厅级项目计划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

(一)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三)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 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研究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2. 申请人是我省医药卫生行业正式人员,申请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面上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青年项目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

3.每年每名申请人同时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项。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尚未通过结题或验收的、以及有在研厅局级课题项目的,不得申报/参与新项目。

4.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及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可取得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有关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 剽窃和其他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立项后在“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 进行登记备案;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有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三)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方式,本次学校限报15项;本项目为无资助项目,需自筹经费完成课题研究。

(四)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全部实行网络申报的方式。

(一)项目申报

请填写附件材料: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上册)、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下册)。申请书和汇总表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经排序后,公示,提交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属医院科研人员请联系本医院自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4513日下午16:00之前将申报书以及排序后的汇总表报送科学技术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德胜/周帅 0535-6913071


附件:

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上册);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下册);

3. 202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汇总表。

 

2024430

科学技术处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上册).doc

附件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请书(下册).doc

附件3:2024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