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滨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3年6月30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权属于滨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若存在专利权人变更情形的,由滨州辖区外变更为辖区内的变更日期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
(三)已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转化,且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与已获专利奖项目高度相似的专利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数量
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同一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同一个人限报1项;所有申报项目中同一发明人不超过2项。
市专利奖实行“定向等级”申报。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滨州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
2.支撑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专利实施效益证明材料,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公示情况说明,专利权共有人同意函,所获奖励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申报书和附件目录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材料上报后不予退回。电子版同时发送科技处邮箱。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23日上午11时。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滨州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滨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滨州市专利奖申报书
3.滨州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