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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滨州市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林栋发布时间:2024-03-14浏览次数:864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市社科联《关于滨州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的或被政府部门采纳的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经过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结项或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2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在增刊上发表的文章、论文集中的单篇文章不能参评。

详细要求见《关于滨州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同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级别奖励。

二、申报材料

在个人进行网上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网上审核通过的基础上自行联系滨州社科联指定的查重机构进行查重(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果评选表”两份(含一份匿名处理),审核通过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参评成果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匿名复印件;

3、参评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匿名;

4、查重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原件(首页签名),一份匿名;

5、外文类成果的中文译文(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匿名,外文类需要);

6、著作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匿名;

7、著作类成果需提供CIP号验证,网上检索页https://www.capub.cn/CIP核字号验证,验证得到的网页打印1份,手写签名;

8、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4

材料提交要求请参照《关于滨州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程序

该奖项采取网上申报的办法,通过网上成果信息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网上审核、成果查重等手续后,整理并报送书面材料。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登陆滨州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bzsskl.cn),填写各种表格、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及成果展示,审核通过后及时进行成果查重。因网络申报容易出现纰漏、时间较长,请各位老师尽早进行网上申报、公示并尽早提交查重申请。

(二)部门、学院审核

各有关部门、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和意识形态审查,并整理汇总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与个人材料一并报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材料装订要求:请申报者将书面材料按原件和匿名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纸质资料袋,原件在资料袋封面标注:成果题目、作者姓名、单位、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6),匿名复印件在资料袋封面标注成果题目、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6,打印后分别粘贴到资料袋封皮

网上申报时间:2024313日-412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514下午4点前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将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整理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于滨州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3.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

4.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

5.重复率检测方式方法说明

6.滨州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

                            2024314


 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