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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成果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栋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1308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科研成果管理,完成科研信息上报工作,现将2023年度科研成果信息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及类型

(一)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期间获批、发表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著作、科研成果获奖、专利授权及转化、智库成果等。

(二)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期间未统计过的科研成果。

二、信息填报与审核流程

本年度科研成果信息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

(一)个人填报

个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完善 “个人资料”“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知识产权”五个版块的栏目内容,各栏目填写需真实全面、准确无误。并将相应支撑材料原件交所在部门、单位、院(系)审核。个人填报时注意以下事项:

1.论文填报时,请注意确认正确的“刊物类型”。

2.论文、著作、获奖成果填报时,请按位次顺序填报全部完成人SCI/SSCI论文成果的参与发表人员也需在相应位次处进行填报。

3.SCI/SSCI收录论文填报时,请在“备注信息”的“备注处填写中科院分区情况,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中科院分区表的大类分区为准2023年中科院分区表还未发布,中科院分区情况可暂时不填。2023年中科院分区表预计12月中下旬发布,后续系统再补充填写。科院分区表查询网址https://tsg.bzmc.edu.cn/3556/list.htm

4.SCI/SSCI、CSSCI、CSCD、《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等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在“备注信息”的“论文摘要”处填写200字以内的中文成果简介。

5.论文、著作及奖励填报时需上传电子版附件。论文附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正文;著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及正文;奖励附件为获奖证书。

6.请认真填写论文发表时间,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

中科院分区、论文简介和附件电子版为必填项,若空项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部门、单位、院(系)审核

各部门、单位、院(系)科研系统管理人员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后,需对照成果原件对科研管理系统中“个人资料”“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知识产权”栏目内容逐一审核。为确保信息统计的完整性,各部门、单位、院(系)的科研管理人员如实填报《2023年度SCI/SSCI收录论文成果汇总表》(见附件)。

各部门、单位、院(系)将《2023年度SCI/SSCI收录论文成果汇总表》及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各类汇总表格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处,电子版发邮箱。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下午4点。

支撑材料暂不提交,学校集中审核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对待科研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尤其是在成果申报范围、完成人员及作者方面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2023年度SCI/SSCI收录论文成果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127

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