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11-08点击:[15]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委省共建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等。

(一)委省共建项目

委省共建项目包括委省共建重大项目和委省共建重点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开展,列入部级项目计划,主要支持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不包括中医药研究、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等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 3 年。委省共建项目申报意向征集已完成,进行二轮评审的项目已单独通知申报人。

(二)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是省卫生健康委设立项目,属于资金自筹,列入厅级项目计划,分常规、研发转化、政策研究等方向,不包含中医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 2 年。请按照 2023 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3)进行线上申报。常规方向,包括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聚焦实际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符合临床需求。研发转化方向,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形成 1 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等成果,并完成初步可行性验证,开展成果转化。政策研究方向,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研究,提供决策服务,选题方向包括卫生经济、卫生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医学科技教育等。

1.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

2、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3、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且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正高职称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再受理)。申请青年项目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

3、正在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

4、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及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可取得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有关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有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三)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请各学院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上下册)1份,于1117号前报科技处(推荐2项以上请学院自行排序提交)。

2、学校审查。学校限项10项,科技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者统一建立账号。

 

联系方式:崔大鹏,6913071 byjhk@126.com

 

 

附件:1. 学科分类与代码

2. 申请书上册、下册

3. 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3118

附件12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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