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产业链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支撑全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发展壮大,根据烟台市科技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烟科[2023]6号)等文件精神,烟台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布局,聚焦解决制约产业提升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主攻方向,协同推进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通过建立开放协同的创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辐射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创新生态。
二、建设布局
申报建设方向应面向全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前沿,选择在全省以至全国处于领先或有优势的领域和方向,按行业不重复建设的唯一性原则,在每个行业中类或小类中只建一家市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高校院所等联合共建。不支持与现有省技术创新中心方向相近的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我省现有技术创新中心名单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申建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要满足《关于印发<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烟科[2023]6号)(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建设条件如下:
(一)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农业企业不低于1亿元),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农业企业研发费用不低于200万元)。
(二)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销售收入和研发费用不作要求,但申请建设领域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占该领域年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申请建设领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自行孵化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3例以上。
(三)建设单位在技术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市级以上平台,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及科研仪器设备,具有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有丰富的科研成果和足够的知识产权作为技术支撑。
(四)建设单位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配置合理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有承担市级以上项目的经验。
(五)建设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
(六)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已建立鼓励技术创新的相关制度,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流程
申建单位登陆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innovation.ytstc.cn/),在线填写“建设方案管理”栏目中相关信息。
1、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会员可直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非会员需先注册成为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会员(参考附件3),取得用户名和密码认证信息后,在线填报。
2、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系统提示在线填报拟组建中心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人员情况、研究开发经费情况、考核任务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可暂不提交。
3、申报单位系统填报完成提交后,请勿点击“提交审核”,直接下载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加强组织谋划,择优推荐,每个部门、单位、院(系)限报1项,已有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厅局级及以上实验室不再推荐。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5份至办公楼1321,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
附件2:《关于印发《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烟科[2023]6号).pdf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