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规范学术讲座管理,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校领导指示要求,现将我校学术讲座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术交流工作
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定期组织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不断浓郁学术氛围,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丰富的学术交流载体,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师的创新创造活力,助推学校科研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二、做好现有学术讲座品牌冠名工作
学校层面重点打造以下五个学术讲座品牌:
1.“仁心湖畔”学术讲堂 面向科技前沿和学科热点,邀请国内外高层次学者来校做专题学术报告,启迪学术创新思想,推动科研交流合作和学术水平提升。
2.医学人文大讲堂 面向医文交叉融合及新文科建设等方向,将医学高度和人文温度相融合,邀请多领域专家学者来我校交流,活跃校园文化,塑造人文精神。
3.科研能力提升系列讲座 面向项目申报、论文撰写及其他科研能力提升等进行辅导和交流,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和成果产出水平。
4.青年学者学术微沙龙 面向博士或副高以上青年学者,针对相关领域研究进展、学科前沿开展交流,促进学术交流和成果转化应用。可邀请相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参与交流研讨。
5.学科交叉研究专题讲座 促进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中医中药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充分利用多学科发展优势,提升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在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
三、规范学术讲座活动管理
1.开展学术讲座必须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以推动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为宗旨。
2.学术讲座的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实用性。选题范围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
3.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做学术讲座的,原则上主讲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4.各部门、单位、院(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举办相关学术讲座时,结合讲座内容冠名相应的讲座名称。冠名讲座的专家邀请、接待以及各项会务工作由各举办单位负责,有关事项需提前与科技处沟通。
5.讲座宣传海报需按照统一提供的模板制作,并于开讲前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学术讲座过程中,举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的文字、录音、录像记录工作,以备存档与查阅。
四、其他
1.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在讲座前至少提前两天将《学术讲座备案表》《滨州医学院讲座论坛报告会审批表》(附件1、2)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行政楼1321室。
2.学术讲座结束后,请在一周内提交学术讲座新闻稿、PPT以及照片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邹雪,联系电话:6913322。
电子邮箱:bzmukjpt@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