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现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常态化征集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积极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成果申报。
一、征集内容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人才、企业等产生的成果。征集成果均为近两年产生。
(二)成果分类与条件
1.基础研究成果: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重大原创性理论创新,获国际学术同行认可的成果;
2.技术攻关成果: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突破“卡脖子”技术、保障核心产业链安全、实现进口替代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的成果;
3.重大应用成果: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国之重器、国家重大工程和设施等得到成功应用的技术或产品。
二、征集流程
征集成果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系统”填报。
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系统将于7月1日正式上线,请积极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团队按照《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表》(附件2)要求先行填表并准备表中涉及内容的佐证材料,于7月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科技处邮箱,经学校审核后统一组织系统填写。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自2023年8月起,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将常态化开展。请各二级单位于每月4日前组织符合征集条件成果填报《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表》并发送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关于开展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常态化征集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