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烟台市社科联《关于开展烟台市第3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来,烟台市域内或此期间在烟工作的个人、集体所取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
参评成果需为具有国内统一刊号报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期刊5000 字以上、报刊理论版 2000 字以上);具有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号的学术著作;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过正规渠道上报取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被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和智库类成果(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学术论文。
非连续出版的丛书,请在整套丛书出版后进行申报;阶段性研究成果已经在烟台市社科奖评选中获奖的社科课题,不能再次申报。同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级别奖励。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与学科门类
每位作者(含集体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往年已参加过评选但落选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时,请按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科普学科、交叉学科等选择学科分组。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者不得更改学科分组。
2.申报材料
(1)成果原件 其中:论文、课题、调研报告、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原件;著作类需原件2份。外文著作需提交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外文论文需提交全文中文译文。杂志原件封面请用铅笔标注参评者姓名及单位以便整理退回。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A4幅面、注明“烟台市第3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及个人联系方式)。请勿装订。
(3)评审表一式1份,请勿装订。
(4)参加评审材料。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1份。封面(注明作品题目和学科分组)、1500字以内的申报作品简介、成果复印件(申报作品为著作的,提供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和CIP 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申报作品为论文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课题的,提供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项报告、鉴定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调研报告的,提供调研报告批示及内容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请按顺序左侧装订,与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请勿装订在内。
外文类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5)文本复 制检测报告。对各类成果的文字复 制比检测结果不作具体要求,建议提交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供评审专家参考。提供复 制比检测报告的,首页需个人签字。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文件袋装放,封面粘贴《申请卡》(附件4)。
上述所交纸质版材料均需要提供电子版(pdf格式),请按照作者实名进行命名并发送科技处邮箱。
三、申报程序
(一)部门、学院审核
各有关部门、学院应按照申报要求对所在单位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严格形式审查。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与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报科研处成果科。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下午4点。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资格审核和意识形态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评审后上报。
联系人:刘青 邮箱:bmucgk@126.com
电话:6913072
附件:
1.关于开展烟台市第3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3.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4.申请卡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