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助力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创新发展,即日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为我好我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无推荐人一律取消资格);文旅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承担在研厅局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和科技类课题,类似或相同选题已申报其他上级项目者,不能申报本课题。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二)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限额为10项。
(三)立项数量
300项左右。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选题,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带“*”号的选题在立项数量予以倾斜。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具有无偿使用权。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于6月26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 1.2023年度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
3.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专项课题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