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结合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方向,择优推荐申报
认真学习领会《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各项要求,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指标为3个(根据单位近三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情况计算)。民族学、考古学、人口学、统计学、宗教学不受指标限制。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二、恪守科研诚信,遵守纪律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务必对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完成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申请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 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精心组织申报,确保高质量完成
《申请书》中的姓名、年龄、身份证、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学科分类、课题名称、预期完成时间等要符合有关要求。《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要按规定方式列出。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于4月18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1.课题指南
2.申请书
3.活页
4.数据代码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