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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烟台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栋发布时间:2023-02-20浏览次数:1149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协议书》及烟台市社科联相关通知要求,烟台市社科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课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材料受理时间截止 2023224日前;“2022年度规划课题”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023327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

()课题负责人签字的《结项鉴定书》。

()课题研究最终成果。

()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的检索报告。

()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的立项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用浅蓝色布纹纸胶装一式两份;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版发bmuskk@126.com

三、其他事项

()课题研究要严格按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执行。

()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烟台市社科规划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经申报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联。申请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3个月。延期申请后仍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不按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能参与申报烟台市新年度的社科规划课题及专项课题。

    联系人:窦煜峰,联系电话:63322 

附件:烟台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材料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23220

烟台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材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