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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审核与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栋发布时间:2023-01-12浏览次数:1723


各部门、单位、院(系):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近日已发布,为做好我校申请书撰写、审核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调整

1、继续试点分类评审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属性的,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Ⅱ和Ⅲ居多)。

    2、限项规定

1)关于总数限制:具有高级职称限2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 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其中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22 年(含) 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3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申请代码

  申请人需选择到二级代码(4位);

  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及关键词内容(题目内容和申请代码1不匹配初审不通过,代码1将作为筛选一审专家的依据)。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 PDF 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附件4)。

6非全职聘用人员应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

申报人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交附件2

7、严格执行科研诚信中关于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的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 PDF 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PDF 扫描件。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尤其是对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均作了详尽说明。

1、所有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员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将形式审查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

三、申报安排

1、院(系)审查

申请人于313日前将《审查表》纸质版1份报所在学院,学院要组织人员按要求从系统核对申请书及《审查表》,314日前报科技处。

2、学校集中审查

科技处将组织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317日前送报材料。

   

地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21

联系人:崔大鹏; 联系电话:0535-6913071; 15854544946E-mailbyjhk@126.com

   

附件:  1. 形式审查表

          2.外单位人员依托申请合同书

          3. 申报汇总表

          4. 医学伦理委员会证明

       


                                    滨州医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3112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