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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林栋发布时间:2022-11-29浏览次数:2075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发〔202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活动范围及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为学校二级单位(含直属附属医院)及其科研人员。主要整治内容包括以学校或二级单位作为署名单位发表、出版或申请的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团体标准等。

二、整治任务

(一)强化学术成果全过程备案管理

1.加强学术成果投稿、出版或申请前备案管理

学术成果投稿、出版或申请前备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和科学技术处两级审批。申请人填写《学术成果投稿/出版/申请备案表》(见附件1),经所有完成人签字确认后,依次提交二级学院、科学技术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投稿、出版或申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涉及学术成果投稿、出版或申请,均须履行备案手续,《投稿印章使用申请表》同时废止。

    2.进一步加强学术成果发表、出版数据备案管理

  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kyc.bzmc.edu.cn/2022/0613/c210a98611/page.htm),各部门、单位、院(系)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督促本单位科研人员在论文等学术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保存。严格执行科研数据汇交制度,纸质版留存二级单位备查,扫描电子版(需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每季度末月发送科技处邮箱。确保本单位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案申请表及要求详见附件2

请各二级单位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将学术成果全过程备案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专项活动启动后未及时备案的成果,原则上不得参与项目申报、科研奖项申报、成果评价等科研活动。

 (二)开展科研人员自查自纠并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活动

各二级单位组织全体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文、不漏一项。同时组织全体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作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强化科研诚信意识。

各二级单位积极动员,确保自查自纠及承诺书签订无遗漏,并于1222日前将签字纸质版《承诺书》报送科技处。

(三)开展存量论文专项检查

组织科研人员对2019以来“滨州医学院”及滨州医学院二级单位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逐篇对照检查,并填写《存量论文及著作自查统计表》(附件4各二级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英文论文可参考Web Of Science数据库网址https://tsg.bzmc.edu.cn/wwsjk/list.psp),检索每位科研人员发表的科技文献,对照科研人员提交的《存量论文及著作自查统计表》,逐一核实,确保无一人遗漏,无一篇遗漏。

存量论文自查过程中,尤其注意论文图表和数据核查。请各二级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核实科研论文中出现的图表和数据,重点核查论文使用图表的重复情况,包括同一论文图表是否重复及论文与他人图表是否重复等。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填写《问题论文备案表》(附件5),及时上报学校。

请各二级单位于1222日前将盖章纸制版《存量论文及著作自查统计表》(附件4)和《问题论文备案表》(附件5)报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四)开展科研诚信专题教育活动

各二级单位要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系列文件(附件6)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全员培训、科室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讲座报告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微信等媒介,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专项教育活动全员覆盖。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于2023320日前将盖章纸质版《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7)及支撑材料(通讯稿链接、照片等)报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术成果自查和相关登记备案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学术诚信管理工作水平。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请各二级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压实主体责任,力求实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联系人:刘青      电话:0535-6913072    

  箱:bmukycx@126.com 

 

附件:1.学术成果投稿/出版/申请备案表

                    2.成果发表/出版后备案材料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存量论文及著作自查统计表

          5.问题论文备案表

          6.诚信建设系列文件

      7.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8.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21129

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