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16点击:[10]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培养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点实验室申报领域应面向文化和旅游 行业,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按照“质量优先、完善布局、服务行业、支撑发展”的原则实施。

2.重点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技术运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针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

3.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不接受研究方向与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或相近的申报。现有实验室依托单位不得申报。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加强组织谋划,择优推荐,每个部门、单位、院(系)限报1项。请于112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提交至办公楼1321,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 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221116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doc

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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