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07点击:[10]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产业链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支撑全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发展壮大,根据《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烟科[2020]20号,文件链接:http://kjj.yantai.gov.cn/art/2020/4/2/art_16248_2683861.html),烟台市科技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布局,聚焦解决制约产业提升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主攻方向,协同推进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中心必须与我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创新发展有机融合,主要以产业链链主企业和科技型骨干企业为牵头建设单位,通过建立开放协同的创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辐射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创新生态。

二、建设布局

申报建设方向应面向国际国内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省、市重大技术创新需求,优先支持16条重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关联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联合创建,原则上同一条产业链已布局技术创新中心的方向,不再批建新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我市现有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名单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申建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要满足《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烟科[2020]20号)中的相关条件要求,牵头企业应为行业龙头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一般不低于10 亿元(其中,农业企业一般不低于5亿元),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销售收入不作要求,但须在前沿、颠覆性技术领域具有优势,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占年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0%;有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通过自行孵化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 5 例以上。运营管理主体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单位。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加强组织谋划择优推荐,每个部门、单位、院(系)限1项,已有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厅局级及以上实验室不再推荐。请1115日前登陆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innovation.ytstc.cn/),按要求填写《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06429  8206435

 

附件. 1.省、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

 

 

科学技术处

2022117

附件1.省、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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