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中华医学会关于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华医学科技奖下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
我校通过山东省医学会推荐,限额1项。
二、申报要求
1.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2020、2021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3.2020、2021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2022年推荐项目完成人。
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5.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6.推荐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的争议或纠 纷。
7.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论著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8.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青年科技奖获奖项目主要证明材料日后不能再次用于申报青年科技奖,5年内不能再次用于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奖种。
9.医学科学技术奖(基础医学类)项目完成人必须为代表性论文的作者之一。
10.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含传染病防控、诊疗等方面)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得推荐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
11.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及《中华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院(系)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于5月3日下午4点前将《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推荐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中华医学会关于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