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做好奖励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和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奖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4个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实行定标定额。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对于特别优秀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青年科学奖不设等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310项。
二、申报条件
除应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交5篇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
2.提名技术发明奖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要在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 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青年科学奖申报人员需未满40周岁,同时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
其它填报要求详见《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
三、材料准备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进行网上申报,目前系统暂未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材料包括提名书及支撑材料,提名书初稿填写样表参考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网上申报开始后即可进行网上填报,网络下载后打印。奖励申报支撑材料根据各个奖项申报情况有所不同,各奖项支撑材料的准备内容及排列顺序以提名工作手册具体填写说明为准。
四、申报要求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为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各部门、单位、院(系)应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宣传组织;申报人要深入挖掘整合,加强联合申报,切实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
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照形式审查要点(附件4),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将提名书和支撑材料电子版,于4月28日下午三点前发送科技处邮箱。
因网上填报需要提前申请账号,请有意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人员将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于4月13前发送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箱:bmucgk@126.com
附件:
1.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4.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常见不合格情况
5.申报基本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