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度滨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原则
本届滨州市专利奖评选坚持企业自主创新与社会事业统筹、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社会效益兼顾等原则;重点向高价值发明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兼顾社会事业相关领域。
专利权人为企业(单位)的原则上申报不超过 2 项,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原则上申报不超过 1 项。
二、申报条件
(一)2021 年 6 月 30 日前获得授权且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组织、个人;
(三)专利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转化实施,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无专利权属纠 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 纷,无他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
(五)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六)专利剩余有效期原则上两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滨州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
(二)专利证书;
(三)专利公告文本;
(四)专利实施效益证明材料;
(五)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
(六)公示情况说明;
(七)其他相关材料(获得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律采用 A4 纸打印(复印),按 1-7 顺序左侧胶装成册,装订后不得另加封面。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供2份。电子版同时发送科技处邮箱。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和格式规范。同时填报《滨州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与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一起于10月21日前报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刘青 电话:63072 邮箱: bmucgk@126.com
附件:
1. 滨州市专利奖申报书
2. 滨州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 滨州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滨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