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及校领导批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科研行为,促进学术诚信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活动范围及目标
此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范围为学校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及其科研人员。
二、专项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科研诚信专题教育活动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附件2)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全员培训、科室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实现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全员覆盖。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于10月27日下午4:00前将盖章纸质版《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5)及支撑材料(通讯稿、照片等)报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二)完善科研诚信管理
1.完善科研数据管理
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及时督促本单位科研人员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保存。严格执行科研数据汇交制度,确保本单位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2.加强科研诚信教育
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学生开学、职工入职第一课中融入科研诚信教育,在职称晋升、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将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党建团建等活动中,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将科研诚信管理落实情况(科研诚信教育、科研数据管理、伦理审查、意识形态审查等方面)于10月27日下午4:00前报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三)存量论文自查
1.自查范围
全面梳理教学科研人员以“滨州医学院”及滨州医学院二级单位为署名单位投稿、发表的科技文献。重点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发表的科技文献逐篇对照检查。
2.自查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英文论文可参考Web Of Science数据库网址https://tsg.bzmc.edu.cn/wwsjk/list.psp),确保无遗漏。按照科研诚信规则,对照《医学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附件3),认真开展自查活动,确保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科技文献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主动检视文献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并填写《医学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附件3,需个人签字)和《科研人员论文信息一览表》(附件4)。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医学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
3.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于 10 月 27日前完成存量论文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工作总结纸质版(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另外,《医学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附件3)和《科研人员论文信息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需通讯作者签字)留存学院备查。
联系人:刘青 电话:6913072
邮 箱:bmucgk@126.com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
2.医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
3.医学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
4.科研人员论文信息一览表
5.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13日